7月1日起,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在銷售藥品時,必須按要求掃藥品追溯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如不掃碼銷售藥品,醫保基金將拒付;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見7月1日《人民日報》)
今年3月,國家醫保局、人社部、衛健委、藥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銷售環節需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如今這一政策正式落地,我國醫保監管邁出了數字化治理的關鍵一步。
藥品追溯碼作為藥品的“電子身份證”,核心價值在于其唯一性和全流程可追溯性。一盒藥品的追溯碼僅對應一次掃碼銷售記錄,若重復出現,系統便會自動識別假藥、回流藥或串換銷售等違規行為。這種“技術+規則”的雙重約束,以技術手段構建起藥品生產、流通、銷售的全鏈條監管網絡,在保障用藥安全、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近來,藥品追溯碼在醫保目錄談判、集中帶量采購中已得到充分應用,然而部分醫療機構在銷售環節仍存在藥品“空刷套刷”、騙保等行為,導致醫保基金流失。如今追溯碼系統向銷售環節覆蓋,使得每筆醫保結算都與藥品的真實流向掛鉤,形成了精準打擊違規操作的“數據鐵籠”。
對于消費者而言,藥品追溯碼提供了透明的信息查詢渠道。買藥過程中,消費者掃碼即可獲取藥品生產日期、流通路徑等全流程數據,避免買到臨期、過期或來源不明的藥品,從而實現“買得明白、用得放心”。這種公眾參與式監管,既增強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也形成了社會共治的良性循環。對醫藥機構而言,這一政策的落地實施倒逼其規范作業流程,強化主體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藥飲片、院內制劑等暫未納入強制掃碼范圍;對此前已采購的無追溯碼藥品,列入“無碼庫”管理,暫可進行醫保結算——這些都體現了監管的彈性與充分的現實考量。
政策全面落地過程中,可能面臨的一些現實挑戰也不容忽視。比如,部分醫療機構在追溯碼采集、上傳環節可能存在操作不規范問題,拆零藥品的追溯碼管理需細化規則等。對此,監管部門需加強培訓與指導,完善技術接口,確保政策執行不打折扣。
藥品追溯碼制度的實施,是數字化時代醫藥監管的生動實踐。技術手段升級的背后,是監管理念的創新。買賣藥品要掃碼,無碼醫保不結算——當“碼上監管”全鏈條全流程覆蓋,藥品安全將更有保障,醫保基金將更加安全,患者權益也將得到更堅實守護。期待這一制度的全面應用,讓“透明藥監、智慧醫保”的愿景更好照進現實,進一步助力健康中國行動,推動醫藥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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