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司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醫療器械分類規則(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該文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和指導醫療器械的分類,適應新產品、新技術和新業態的發展需求,并確保醫療器械的管理類別能夠有效反映其風險程度。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此次修訂的《醫療器械分類規則》旨在指導分類界定的原則和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制定與調整。根據修訂草案,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醫療器械的風險分級: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分為第一類、第二類和第三類,風險的評估將綜合考慮醫療器械的預期用途、結構特征以及使用狀態。
2. 用語及定義的更新:修訂草案對"預期目的"、"無源醫療器械"、"有源醫療器械"等多個相關用語進行了明確和細化,新增了"體表創面"、"吸收"、"醫療器械附件"等術語的定義,以適應行業發展的新需求。
3. 分類判定表的完善:醫療器械分類判定表將根據醫療器械的接觸人體情況、使用狀態和使用形式等因素進行詳細分類,以確保分類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此次修訂強調分類規則與《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動態銜接,明確國家藥監局負責分類目錄的制定和調整,并引入分類技術委員會的專業支持。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8日,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建議。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