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老齡化現狀
截至2024年,日本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625萬,占總人口比例29.3%,為全球最高(意大利23%、德國22%),相當于每3.3人中有一名老人。70歲以上人口占比23.4%(2,898萬),75歲以上增至2,076萬(占16.8%),80歲以上達10.4%(1,290萬),其中女性老齡化率(32.3%)顯著高于男性(26.1%)。0-14歲人口比例從1960年29.5%降至2023年11.5%,勞動年齡人口(20-64歲)占比僅59.3%。根據WHO標準(65歲以上占比超20%為"超老齡化"),日本自2006年已進入此階段。
1950-2023 年,日本老齡人口規模和老齡化率趨勢。(數據來源:日本內閣府《令和6年版高齡社會白皮書》)
二、日本老齡化原因
生育率持續低迷的惡性循環:自1970年代起,日本總和生育率持續低于2.1的人口更替水平,2020年降至1.34,2021年出生率僅7.7‰。2023年生育率進一步跌至1.20,出生人數為1899年以來最低。
晚婚不婚趨勢固化:女性初婚年齡從1980年25.2歲升至2023年約30歲,首胎生育年齡達30.7歲。30-34歲女性未婚率從1970年代7%升至當前超30%,形成"不婚社會"。
經濟壓力抑制生育意愿:超20%年輕人因"住房狹小"放棄理想生育數量,房價收入比達6.83倍(美英為5倍左右)。財務省研究證實:首胎出生時住宅面積越小,二胎意愿越低;配偶通勤時間每增10分鐘,城市二胎率降4%。
死亡率下降與壽命延長:醫療進步大幅降低死亡風險,嬰兒死亡率從1947年14.6‰降至2010年2‰級,65歲以上高齡者死亡率1950-2010年降幅超50%。2024年平均壽命達85.2歲(較1990年延5.8歲),75歲以上人口占比16.8%(10年增71萬)。
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最新統計,日本平均壽命與健康壽命(能夠自理)差距擴大至11.3歲。
三、退休制度改革
為應對不斷加劇的老齡化挑戰,緩解養老金壓力,1999年,日本在《第九次雇傭對策基本計劃》中提出,在未來10年有必要將退休年齡提高至65歲,并在2000年的《高齡者雇傭安定法》的修改案中明確了今后將雇傭老年人至65歲。2004年,日本再次修改《高齡者雇傭安定法》,規定企業要分階段漸進式提高退休年齡,最終提高到65歲。漸進式方案規定:退休年齡從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延長到62歲,2007年4月1日到2013年3月31日每三年延長一歲,2013年4月1日延長到65歲。2020年,日本再次修訂《高齡者雇傭安定法》并于 2021年 4 月正式實施。該法案規定企業有義務達成雇傭員工至70歲的目標。
養老金改革方面,1994年,日本通過法案,將養老金領取年齡提高到65歲,該方案設置6年調整期,從2000年開始實施。日本在對厚生年金的相關改革法案中規定,定額部分的領取時間從 2001年至2013年每三年延遲一歲,逐步從60歲延遲到65歲,薪酬比例部分,從2013年至2025年每三年延遲一歲,從60歲延遲到65歲。鼓勵老年人推遲領取養老金,起始時間每延期一個月,養老金領取額將增加0.7%,如果延遲到70歲開始領取,則享受養老金額比標準額增加42%,且終身受益。不過,也允許提前支取養老金,每提前一個月領取,其養老金額下降0.5%,如果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則只能領到標準額的70%。
于此同時,日本政府正在研究鼓勵全社會工作年齡延長至75歲,并將領取養老金的彈性時間進一步延長,鼓勵開始領取養老金年齡延長到75歲,領取額也將增加至84%。
四、銀齡群體的就業情況
超過1/4的65歲以上人群仍在工作,且連續20年增長。
主要集中于批發零售業、農林漁業和醫療福利業(增長最快)三個領域。
超過70%為兼職、合同工或個體戶。
61歲以上人員的工資僅相當于60歲時工資的73.5%,65歲以上的工資僅相當于60歲之前工資的60%
男性就業率顯著高于女性。
超過一半的60-74歲求職者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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