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的某專業論壇上,價格部門有關專業人士明確表示,將繼續推進價格誠信制度化,修訂后的新版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裁量基準將進一步修訂。據筆者了解,修訂后的裁量基準將以更大力度敦促失信企業通過主動降價"擠水分"來糾正失信行為,其中,對于集采圍標、串標的惡劣行為將予以重點懲處。
今年1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醫藥企業防范商業賄賂風險合規指引》,指引醫藥企業構建全景式、動態化的商業賄賂風險防范機制。三天后的1月17日,國家醫保局的新聞發布會上,在總結2024年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情況的基礎上,初步提出了信用評價制度完善方案。當時的新聞發布會上就表示,現行的"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檔信用評級可能被調整為"失信""嚴重失信""特別嚴重失信"三檔,同時下調"特別嚴重失信"涉案金額評級標準。
圖表:國家醫保局官網、環球律師事務所
而據最新了解,在裁量基準層面,現行的"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檔已經明確調整為"失信"、"嚴重失信"、"特別嚴重失信"三檔,同時下調"特別嚴重失信"涉案金額評價標準。在特別嚴重失信環節,增加了在國家組織集中采購中圍標及價格異常監測中的有關內容。
在2018年之前的省級招標時代,經常有很多亂象出現:藥企中標不供、圍標串標等行為時有發生。這些行為擾亂藥品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實際效果,也違備了監管部門推進藥品集中采購的初衷。如果說省級招標形成的藥品價格與供應承諾關系,發生在省級藥品采購主管部門和企業之間。那么,自從2018年超級醫保局成立以來,國家談判與國家集采就將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契約關系提升到了國家層面。與此同時,醫藥價格和信用評價體系的建立,也意味著對于企業在地方出現的一些嚴重失信問題,處罰可能上升到全國層面。
圖:2023年流傳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投標企業行為的方案》(征求意見稿)
如果大家還有印象的話,去年的8月,各大招采網站已經對個別違規品種及企業下達了失信等級評價的函件,大家有興趣可以自行再去相關官網去查詢。聊點感受。
以往各省的態度是很含蓄的,除了個別一兩個省,大多數省份基本上很少使用信用評價,除非是出現了重大重件與產品質量問題,就算是在這兩年的價格治理過程中,信用評價的使用也是很慎重的。可以看出大多數省還算照顧當事企業所謂的情緒。雖然醫藥行業的環境這么多年已經改善凈化了很多,但仍然有那么一小部分代理商和藥販子上竄下跳。之所以這么多年,國采的規則反反復得的修改,說得直白一點就是為了防止圍標串標等行為的出現。新一批國采馬上開始了,預計在防止圍標層面,規則會更加的嚴厲,而以往差不多中選的輕松與溫柔不再有,為什么走到這一步,各方面尤其是企業都應該去好好想一想。
這兩年有的品種已經被拎出來曬在太陽下,有的品種還沒有被拎出來,但不代表沒拎出來事情就結束了,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是太小看別人也小瞧了自己。
新一批國采在前,對企業來說,老老實實把自己品種研究明白,把市場了解透徹,自己的成本、價格與整體的市場、環境,了解清楚,只要認真去做,結果從來不會虧待努力的人。最后說一句,別再很傻很天真的去迷信所謂報價策略了,懂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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